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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留赵汝腾徐霖 南宋 · 牟子才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二、《宋代蜀文辑存》卷八八
臣比因轮对,有感时事,辄论君子将散,其几有十,履霜坚冰,危虑并迫,陛下忻垂采纳。
至于元祐绍圣反覆之际,留问再三,所以为世道忧者,至勤切也。
繇此一意,可以凝国是,可以熄邪说,群臣百僚,交诵圣明。
曾未数日,赵汝腾翰林学士以迁去,徐霖与在外差遣以逐去。
骇机忽发,事变倏异,与臣前所闻于陛下者,如出两辙,臣窃惑焉。
陛下既知所以为世道忧,则求所以保之可也。
不惟不能保,而又自摧斲摈断之,臣以为必有误陛下者,而非陛下之本意也。
不然,以陛下之圣明而有此,何也?
唐德宗非不爱陆贽,而终仇其尽言;
非不用萧复,而常恶其轻己。
至于卢杞奸邪,则曰「朕殊不觉」,裴延龄则更以为忠。
德宗性与小人合,与君子殊,德宗庸主也,岂不然哉?
而陛下则圣明也。
惟圣明为能鉴忠邪,别淑慝,故臣窃有望于陛下也。
夫正邪无两立之理,陛下所为更化之意者,以用贤也。
所为用贤之意者,以去邪也。
用贤去邪无他道,在陛下坚其初意而已。
之去,内批甚骇;
汝腾之出,臣莫知其端。
或谓有所营救,而陛下疑之;
或谓有所抵触,而陛下怒之,臣不能详也。
陛下用汝腾给事,小人重足而立,仄目而视久矣。
一二缴驳,仇怒者众,飞语摇撼者有之,诡辞浸润者有之。
汝腾瑟缩不安,已为去计,四方之诮责者日至,犹谓某人当论奏而不论奏,某事当谏止而不谏止。
汝腾固知其势之甚难,而力之不可胜,独赖陛下圣明,而为之主。
而陛下固弗肯主,则惟有去。
汝腾老矣,不惮数千里,冒被畏景,来事陛下,亦欲有所建立,而徒取空名以归,岂其愿哉,势有不得已焉耳。
汝腾者,善类之所主也。
其真纯端亮,无所矫饰,疏明洞达,无所回隐。
忠君忧国,恳款至忱,如火热冰寒,出于天性。
况同姓之卿,义同休戚,决非欺陛下者。
独其好贤太切,嫉恶太甚,故见一君子则极口称誉,不顾立党之嫌;
见一小人则极力芟锄,不计报复之祸。
党则多疑,仇则多怨,其所以去,殆或以此。
然陛下可不亮其心乎?
徐霖固小人之所仇也,自其力抗权奸方张之势,且不暇顾其躯命,岂计名哉
幸而不死,因以得名,亦陛下养其气节,成就至此,天下莫不闻之。
一旦论事小忤,即呵斥摧挫,无复礼意,陛下毋乃擿其小疵而遗其大虑乎?
既败为仇人笑,而天下愿忠之士摇手咋舌,以为戒,臣窃以为非便也。
虽狂狷,不犹愈于乡原乎?
乡原者滔滔皆是,而何恶于也?
所论事,一是一非,若坐之以要君,则自昔所记鬻拳兵谏,薛广德欲颈血污车轮,朱云折殿槛大呼等事,则又甚矣。
臣以为狂则有之,彼素恃陛下恩厚,遂忘忌讳,亦不料至于如此也。
彼岂不能纡徐为和,因循岁月,以取好官?
何苦犯危难,自饵谗口?
陛下亦察其心可乎?
汝腾善类之所主,小人之所仇。
陛下始焉尊用二人,固所以昭用贤去邪之意。
今一日尽去,初意变矣。
众贤解体,群邪得志,事势岌岌,正复可忧。
故臣以为非陛下本意,必有误陛下者也。
惟圣明豁然捐去疑贰,察其心,亮其忠,汝腾必勿失之,终保全之,以亢善类,以沮小人,以凝初意,以回世道,幸甚幸甚!
或谓汝腾已出,理无复还,臣以为有司马光故事在。
中丞张方平,移翰林学士,抗疏力辞。
神宗手诏谕,称其经术行义,且谓「苟以言事罪卿,岂复迁卿美职」?
于是取告敕付閤门,趣受。
奏谢罪,请上殿后受告,诏受告后上殿。
所以保全者如此。
今陛下以此意降诏,遣使趣之,使受其旧职,则汝腾岂不能为陛下一留哉?
则陛下既予之郡矣,然犹有愚见,非为计也。
元祐中韩维以与范百禄争论刑名事罢,御劄至谓奏劾臣僚,既无明文,何异奸谗?
吕公著累章力争,而中批之词犹厉,则请论不已,及便殿反覆敷陈其言,谓「皇帝宜调平喜怒,以复仁祖之政」,而卒善罢。
其为人主心术之虑至矣。
小臣,非敢方维,特欲陛下反覆斯言而深鉴焉,非特幸,诸臣之幸也。
臣立朝自有本末,上无附丽,下无比周。
公论所激,冒犯霆威,无所避死。
论辨君子小人劄子 南宋 · 牟子才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八、《宋代蜀文辑存》卷八八
臣窃惟陛下月正元日诞布宸奎,以用人为第一义。
且曰:「古今治乱之原,由正邪用舍之故」。
臣拜手稽首,作而叹曰:大哉王言!
陛下之及此,世道之福也。
夫自昔人主莫不好治而恶乱,进君子而退小人。
然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君子常退而小人常进者,何哉?
由辨之不早辨也。
夫人主无他职,在于辨君子小人而已。
今陛下浚发睿衷,形之明诏,必灼然有以见治乱之所关,邪正之所在,而知所以辨之矣。
此臣所以深为世道幸也。
《诗》曰:「丰水有芑,武王岂不仕」,以言人才之盛于涵养也。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以言人才之成于患难也。
陛下图任以来,善类招旌四出,凡光明硕大、刚中端厚之士,莫不并列于朝,既足以为丰芑数世之储矣。
而其流落不偶,如积被摧抑者,如新蒙湔沷者,如持麾节于远外者,甘于家食,淹于倅贰,困于幕府之下僚者,大抵皆苍葭白露之馀,老于忧患而坚实可用。
苟不及时收召,臣恐其岁月侵寻而骨鲠消靡,良可惜也。
此在陛下加之意而已。
然臣尝深思静虑,以为陛下端平以来,未尝不用君子也。
其后疑君子为无功,而喜小人之有材,循至近岁,误任大奸,遂使空国无君子而用一副党人,凶慝参会,怨愤流行,卒召祸患。
使非鹿矶一捷,则宗庙社稷可为寒心。
陛下亦岂知其祸之至于此哉。
覆车未远,所谓小人者定皆绝意勿用。
如人之饥终不食乌喙,渴终不饮鸩浆可也。
今大奸既殒,而馀毒遗烈入人者深。
惟陛下尽聚诸贤,养元气以敌外邪。
然如胡安国有云,仁宗皇帝所养之君子既久且远,日以消亡,而王安石所教之小人方蕃息未艾,臣恐分数多少之间,正所当虑也。
且小人无材,何以动人主?
彼其治办也似能,其权谲也似智,其奉上也似忠,而不知鸷忍祸贼,实国家之斧斤,生民之乳虎苍鹰,而善类之鬼蜮蝮蝎也。
凶于而国,害于而家,其可再误耶!
夫所谓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其如有容,以保子孙黎民者,固在此而不在彼也。
傥忽于几微,辨之不早,臣恐汲黯不足以胜公孙弘、张汤,裴度不足以胜异、镈,陆贽不足以胜延龄,邪正反复而世道随之矣。
《易》之《坤》曰:「履霜坚冰至」。
《泰》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姤》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可不谨哉!
臣尝观元祐之时司马光、文彦博、吕公著在朝位,吕大防、韩维、刘挚、范纯仁在政府苏辙、孙觉、梁焘、鲜于侁、朱光庭、傅尧俞、吕陶在台谏,苏轼在翰苑,范百禄、曾肇、刘攽、苏辙在词掖范祖禹给舍傅尧俞、韩维、范祖禹、赵彦若、程颐在经筵,可谓盛矣。
一隙不谨,而杨畏、李清臣、邓伯温之徒已议其后。
天下事盖有不可胜言者,不然,虽百年元祐可也。
臣不胜惓惓。
又论回河利害元祐四年十一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一、《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
臣闻尧、舜之治,不过知人安民。
知人则不轻信,安民则不妄动。
缘小人之情,希功好进,行险生事。
于圣明无事之朝,则必妄说利害,觊朝廷举事,以求爵赏。
朝廷若轻信其言,则民不安矣。
国家之弊,常必由斯。
臣不敢远引古昔,只以近事言之。
国家自仁宗以前,天下无事,百姓安乐,虽有元昊曾叛,独陕西应副不易,未闻四方匮乏,百姓有嗟叹之声也。
王安石轻信小人之言,劝先皇更改法令,而后乘间妄作者纷然矣。
主用兵之谋,至于劝兴灵武之役,而生民被害众矣。
且以先帝圣明,举动固欲详审,然小人利口,欺误执政,而致执政复误朝廷也。
其劝更法令者,则曰「君臣千载一遇,时不可失」;
及劝兴灵武之师者,复曰「将为北虏所并,时不可失」。
臣前在政府,又见欲回复大河者,又曰「河势方东,恐变改不定,时不可失」。
臣以前车之戒,是以深畏其言,故尝屡有奏陈,以谓百姓久劳,方赖陛下安养,不急之务,不可遽兴。
蒙陛下专遣范百禄、赵君锡相度,归陈回河之害甚明。
寻蒙宸断,复诏大臣,令速罢修河司
臣预奉行诏旨,深以复见尧、舜,知人安民为庆。
三两月来,却闻孙村有溢岸水,自然东行,议者辄谓可因水势,以成大利。
朝廷遂舍向来范百禄、赵君锡之议,而复兴回河之役。
臣观今之举动次第,是用「时不可失」之说,而欲竭力必成。
臣更不敢以难成、及虽成三五年间必有决溢为虑,只且以河水东流之后,增添两岸堤防铺分,大段数多,逐年防守之费,所加数倍,则财用之耗蠹,与生民之劳扰,无有已时。
更望圣慈特降睿旨,再下有司预约回河之后,逐年两岸埽铺防捍工费,比之今日所增几何,及逐年钱物于某处出办,则利害灼然可见。
若利多害少,尚觊徐图;
茍利少害多,尤宜安静。
臣受陛下不次拔擢之恩,虽养痾补外,不敢自同众人,坐视成败,所以不避僭越之愆,而伸补报之万一。
区区愚诚,惟圣聪怜察。
论朋党并请补外疏元祐二年七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七
尝观古之圣君贤臣,相与图治,能辟众正之路,杜群枉之门,功业隆而声名著者,其术无他,在乎绝朋党之患而已。
朋党之患,不止于忘国家之事,以私己自荣,挟疑似之说,以养交固宠,其患乃在乎中伤忠直尔。
忠者先迁,则凡怀忠者不容;
直者先斥,则凡任直者不免。
夫然后率天下之人为不忠不直,而相与共欺其君者,朋党之患耳。
故为天下国家者,不患不能知治道,而患在不能知朋党;
不患不能知朋党,而患在不能去朋党。
昔者刘向论朋党数千言,李德裕推广其说,然二人者,率为朋党所害。
使人主能知其弊,则二人者岂有不能自明之理哉!
故曰患在不能知之也。
唐文宗聪明俊伟,有志于治,叹曰去河北贼易,去二李之党难。
始失其制,终成其乱,虽欲痛治,势所未可,故曰:患在不能去之也。
盖人主所恃以治天下、服万民者,公议也。
朋党作则公议亡,人心无所赖,上下相徇,毁誉乱真。
人主虽独公其心于上,天下谁与同其是非忧乐哉!
臣视往事之变,嗟念久矣。
起自疏远,无左右之助,陛下擢于众人之中,付以言责之任,感慨自誓,恨无死所以报万一。
然臣尝谓谏官御史当尊朝廷,肃臣下,谨名分,正纪纲,远比周,然后为称职。
故遇事必言,不暇恤己,牴牾同列亦既多矣,违戾权贵亦已甚矣。
顷因程颐不严君臣之分,欲就别殿说书,臣以为礼贵防微,事宜戒渐,名分一僭,实生厉阶,乃献封章,论其不可。
奏削方上,而陛下已悟其失,有旨改正,则是之妄请,不待臣言而陛下已辨也。
臣于颐素无嫌怨,所论奏者乃职事耳,非欲沮以伸己也。
同舍缘此反目,相视不啻仇敌,阴怀睚眦,伺隙求报。
未几,张舜民罢职,台谏纷然共议营救,亦欲率臣同入文字。
臣既思虑短闇,始欲救之,遂诺长贰,以谓可言。
既而再思,理有不可。
甚后全台具疏,力束强臣,臣乃详论舜民之言不可从,舜民之罢不当救,而却其请,不敢雷同。
及至召赴三省宣谕,其人各以为耻,怀怨愈深,意欲使臣不可独免,遂形恶奏,上浼圣聪。
仰赖陛下睿明天纵,照见邪隐,社稷神灵,弗祐非道,斯人党与,不攻自破,孤臣获全,复进谏列,此天地之造也。
韩维之上客,程颐之死党,犹指舜民之事以攻臣,是朋党之势复作,而朝廷可欺,乃天下之深忧也。
臣安可忍而不辩,忍而不去哉!
所以辩者,小则欲明一身之枉,大则欲救天下之害也,愿陛下垂听而察焉。
大凡台谏供职之始,当有章疏;
所言之事,必以远者大者为先,以近者小者为后,此其体也。
今政令之得失,生民之利害,必有大于舜民之事者,而不先言之,乃汲汲言臣者,意非他也,其一则贾易程颐报怨也,其一则杜绝藉此以悦韩维也。
韩缜误神宗之政事,韩宗师秘阁之除命,韩宗儒丑秽之迹,郭茂恂赃贪之罪,臣累尝弹劾,则维之憾臣亦深也。
杜纯者,与韩氏为婚姻,绛既判北京,乞差为本路运判
朝廷起于停废之中而遣之,在河北未数月,召为大理少卿德于韩氏,岂肯不报?
其人天资刻深,持法苛峻,每断疑狱,主议惟重,以求合韩维之意,多从其说。
于是表里相成,与范百禄异论,因此益嘉之。
忽有侍御史之除,命下之初,不协公议,臣是时深欲论奏,适会傅尧俞等事未辨明,恐不知臣者谓臣又起争端,遂隐忍而罢,则纯之言臣以悦韩维,迹状亦明矣。
至于贾易程颐之党,则士大夫无不知之,今二人者不知何辞以罪臣也。
谓臣已尝出言欲救舜民,既而不救,有反覆之罪乎?
是不许臣深思而欲臣茍合也。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孔子闻之,曰:「再,斯可矣」。
盖中人之性,烛理不能尽明,凡于事变,必再三思虑,则庶几无悔,虽圣人亦许之。
夫以孔子之圣,许季父子之再思,而台谏不容臣之深虑,亦已过矣。
谓臣见同官罢职,不出力以救之为薄于风义乎?
则事固有轻重,理固有取舍,不可执一而言也。
臣虽不救同官,薄于风义,其过小也;
其知不当救而茍为辞说,附会党与以救之,则欺于朝廷,其罪大也。
臣宁有小过而不敢为大罪,宁致同列之深怨而不误国家之大事,臣何愧也?
臣之罪止于此,而言者源源未绝,必欲臣废逐而后已,臣深痛朋党之弊至于斯也!
夫朋党之人,寄佞于忠,托奸于直,济之以智,成之以敢,不可不察也。
刘崇鲁李溪白麻者,为谄崔昭纬也,张又新李绅之冤者,为附李逢吉也,岂宜圣世复启此风?
小分曹类,大成党锢,渐不可长也。
臣伏闻真宗皇帝尝戒谏官曰:「不得潜为朋比,阴有中伤」。
祖宗训戒,著在史册,安可忘哉!
恭惟皇帝陛下尧仁舜孝,规天模地,对扬祖考之光训,对越上帝之景命。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圣哲仁慈,远出千古。
四海治理,万机得失,神遇而心悟,其于邪正,了无遗察。
臣虽以蝼蚁之命,立于虎豹之群,凭赖天地之力,未赐斧钺之诛,以安其馀生而不忧。
然臣犹喋喋不能已者,盖众口可以铄金,积毁可以销骨,曾参杀人,入市有虎,言者三至,未免置疑。
跬步一差,遂投朋党之陷阱,此臣之所以深忧也。
夫竭力事居,有死无二,死得其义,有何憾焉!
为臣之区区,惟恐不得死于陛下之斧钺,而将死于朋党之陷阱,则臣犹有憾也。
伏望陛下衰怜鉴照,罢臣言职,免使纷纭之议,烦惑天听,臣不胜幸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又见《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宋三朝纪要》第二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五,《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五。)
在:原无,据右引补。
〔附录〕日记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三
元祐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以孟秋享致斋本省。
是日早,延和奏事毕,留身请补外。
谕以不可,哀祈切至,再拜而退,投表于通进司
随有旨东府,不许般出。
明日,从上自景灵宫还,至端门即入,即返辔而南,寓泊曹民园听命。
八月一日癸巳再表,批不允。
近当阎安自曹园押入,随班奏事毕,少留再恳,谕劳再三,未有可旨。
退再入劄子上焉。
是日有旨,诸处毋接外章奏。
五日五鼓封还所奏,陈衍押入,见于本省后堂,见奏垂拱。
六日奏事已,少留面对(《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小注引。)
/元祐五年八月戊戌吾之求去也,岂苟然耶?
吾出于寒远,被擢四年矣,实过其分。
于国既无显劳,而妨贤路,宜知止。
此一可去也。
元祐政事,更首尾者零落无几。
独吾与微仲在,馀者后至,远者才一年尔。
虽不见其大异,然不得谓之趣向同也。
或漠然两可,或深藏其意为不可测,或以异意阴入其害,公肆诋諆。
挚近因中司一章论政有云:「愿戒大臣共敦此义,勿谓不预改更之事,遂怀同异之心」。
于是所后至者皆不乐,不乐则意不得不生矣。
故政论不一,阴相向背为朋,而吕相亦自都司吏额事后于吾有疑心。
夫共政事者六人而有异志,同利害者才二人而有疑心,则岂独孤立之不易,实国事之有病也!
古人有安国之志、全身之智者多引避之。
此可去二也。
去年六月范尧夫罢后,至此阙右揆
安厚卿丁忧,近又孙和父薧,吾位遂在众人上。
议者或以递见及,势岂得安?
此三可去也。
闻外籍籍以吾于庙议有不合而去,又谓见微比数留身,有所惧而去,皆非也。
又以谓久阙不补,恚而求去,此无知之言也。
士大夫喜吾此举者亦不一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
/元祐五年九月癸未先是,中旨召(裴)纶及(胡)竞为言事官,辅臣面奏候召到审察。
纶至一诣都堂,其人亦清修之士,惟苏颂略识之,遂以纶为监察。
既而言者交章论列,以谓人主用人固善,但此二人何缘达于上听?
恐歧径一开,不胜其弊。
乞明降荐者章奏,以公选授。
而纶亦恳辞,故罢之。
终不谕以荐者。
竞尝为瀛州学士,罪恶有状,因并谕曰:「竞到别与差遣」。
外议推求其论,为说不一。
或曰纶前通判蔡州有子在其部,犯法将败,纶力庇全之,故密荐。
又曰纶居许,与诸韩善近,宗师多延誉于士大夫,而致之于傅尧俞,故尧俞密启。
或又云维所荐也。
竞则多谓陈衍荐之,盖尝承受高阳,与竞同时,又雅相厚也。
初云韩忠彦、刘安世所荐,皆高阳同官尔。
问二人皆不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八。)
/元祐五年十月丁酉右司员外郎王古为秘阁校理太府少卿太府卿李杲卿卫尉卿卫尉卿刘忱太府卿太府少卿程博闻为司农少卿司农少卿廉正臣滑州
吕大防、刘挚以杲卿老而怠于事,素赖博闻,古既非强明,又不勤敏,而太府刘忱虽老犹精审,故易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月乙卯初,命元发王安礼对易,韩川封还元发词头,以为病不可为帅。
过都门二十日不敢求觐,其病无疑。
元发磊落有气节,往往不为在事者所喜,故挤逐流落几二十年,方稍被眷奖,有所任之。
而老矣,苦脚疾,他无甚病,然其志未能无所望。
既摧颓不能支,又为后生辈指点,议者疑其邑邑以死也,亦可哀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小注引。)
/元祐五年十月乙未宗道刑部侍郎宝文阁待制吕大防实主之。
初莫晓其故,昨撰除目后疑其然,因博询,乃知宗道有求于傅尧俞,小封干大防,故忽发,谓众人猝猝不能可否也。
苏颂亦韩姻,为此委屈者,独谩挚及许将耳。
宗道正侍郎才三月,挚因晚集,以宗道事问大防曰:「何故除外任」?
大防曰:「外面难得可移之人,宗道已多时」。
挚曰:「宗道虽久,乃是权侍郎,改为正侍郎及今方百馀日」。
大防愕曰:「是,是,然终须作待制,只是差早尔」。
挚曰:「不然,只凭观之不为过,若比众人则太优。
陆佃正侍郎五年,才得待制颍州
梁焘两为谏议大夫,又为中丞,又为权尚书,请郡,止得待制郑州
天下公议亦可畏,不知外人如何说此差除也」!
大防默然久之。
逾月,宗道仍旧故官。
大防畏公议,因事改前过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一月甲子先是,许将以台章居家待罪,内降自辨劄子云:「臣初与众议不合,进呈日亦言不可,退而进拟,亦不敢签书,即非变本议。
今既招人言,乞行罢黜」。
是月初四日甲子进呈台章及劄子。
吕大防叙差除利一事云:「许元无论,止曾言恐超资,密院再检有例,遂上。
若一人未同,岂可以进呈?
止是迎合反覆,临时观望,却非有倾夺之意」。
谕曰:「记得上来时将曾言不可,料亦无他」。
大防又言:「臣等疏拙,承人乏而已,其为无补,实皆知罪。
然亦不至作奸,众人议论不同,乃是相济」。
刘挚因曰:「古人以为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
若人人相顺从,却不是好事。
但得各有公心,虽小有不同,而公言之,是乃同归于善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渠阳奏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元祐五年十一月戊子二十八日,辅臣晚集,议陈安民事。
是日早,中书出一奏状,欲差安民河北东西府界沿河与州县同括民间冒佃河滩地土,使出租。
众已签圆,刘挚留状白众曰:「此一事大扰,须三二年未可竟,徒为州乡耆河埽因缘之利,数十州百姓有惊骚出钱之患」。
吕大防曰:「此顷年亦曾为之。
漕司今以两河岁计不足,须当取此,以助其费」。
曰:「括田取租,固未敢言不可,但恐遣使不便。
不若下转运司令州县先出榜,令河旁之民凡冒佃河田者,使具数自首,释其罪,据顷亩自令起租,严立限罚。
若限满即差官同河埽司检按,重立骚民受贿条法。
如此亦须年岁可见次第。
今朝廷专遣使临之,其弊不可胜言」。
大防曰:「甚好!
待别议行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
/元祐五年十二月乙未高丽旧通朝贡,真宗初尝遣使来,自言苦于北寇诛求,愿臣属天朝,绝辽好,请王师援助。
于是,朝廷方与辽和,不受其语。
遂去,自是不至。
熙宁初罗拯将漕福建,因贾舶寄意招来之。
于是时,神宗有鞭挞戎狄之志,喜其说。
即以制置副使,经理其事。
已而入朝奉贡,朝廷待遇之礼、赐予之数皆非常等,恩旨亲渥,至于次韵和其诗。
在馆问劳无虚日,多出禁苑珍异赐之,沿路供顿极于华盛,两浙淮南州郡为之骚然。
每至州县或镇砦,皆豫差诸色行户,各以其物赍负迎于界首,日随之,以待其所卖买,出境乃已。
及鞍马什物等皆用鲜美者,被科之家旋作绣画,或求于四方。
人多失业,至于逃遁,或有就死者。
盖朝旨严切而引伴皆用中人,是以如此。
元丰八年使者回,到今复至。
朝廷用知杭州苏轼御史中丞苏辙之请,痛加裁省,及定其程限,自入界不两日到阙下。
问引伴官向縡、赵希鲁,沿路扰费十去六七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辰初,台谏之击许将也,均独以谓不可用细故退大臣,乞明正是非。
罢,均言益不已。
于是苏辙、孙升、岑象求等皆劾均以为朋奸。
第一章言均三事:一谓范育不可罢,二留刘挚,三救许将
既而章继不止,然其后章止论救将事,不及其他。
均亦连章劾及升不为朝廷辨事之是非,补人主聪明,专以私意阴受大臣密谕,结为朋党,表里排陷,乞正其罪。
会兴龙节假放,两曹得以从容各罄所言以相诋,章皆下三省。
均以目录前后章申都堂,至是进呈。
宸意閒暇,两无所向。
吕大防禀测之。
谕曰:「均难重任」。
大防曰:「自来言官以事去有三四等。
知州知军通判,已甚得监当」。
谕曰:「与合入差遣,不要亏他」。
馀并无言,遂可广德之拟。
因出笏奏曰:「臣昨八月中请外任者,本以窃禄岁久,无补朝廷,心不自安,故乞一郡。
殊不闻均奏留臣也。
臣等进退,料必出于宸衷,岂由臣下议论。
兼台谏留执政,亦合避嫌,疑诚不知体。
又均福建人,臣与之非故旧,亦非乡里,止曾于台中同官。
昨均留臣,臣实不得而知,更望照察」。
笑谕曰:「侍郎有何事要去?
昨是太皇官家留住侍郎,均亦不曾有文字」。
大防曰:「刘昨求去,并无事。
今为苏辙言上官均文字内说及曾留刘挚,要奏知也」。
谓均为王氏学,有文采,性介洁,守道甚笃。
元丰八年在台,爱其前为御史相州狱,守节得罪,故复举之。
后以张舜民事罢,今年六月复为殿中,至今三黜,皆与义无嫌。
傥止论大臣去留,宜明辨是非,不可轻以人言进退,以厉臣节、塞朋党,如此则为有补。
不然当指邪恶事状,直言而去,为是惜也。
区区以留为言,故理不胜矣。
大抵将之去,外论半是半非,虽各系其党,盖不无由来也。
又尝语大防,以为人有可取者:博记问,气劲,见不平必开口,不畏强禦,亦其所长。
大防谓潜心怀二,立党偏见,亦可恶者不少也。
均孤立于盛党间,可怜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辛卯朔,中大夫尚书右丞许将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定州
先是,十一月丙子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监察御史徐君平进对,挚谓韩忠彦曰:「闻君平有章,皆为许将声冤,谓中司不当摇大臣」。
忠彦曰:「将自言亦若此,然止称,不及君平」。
挚曰:「前此闻杨康国、刘唐老傅尧俞辨诉,台谏官与大臣为地,前未之有。
殆出于近世,非公道也。
党与根株,其奈何」?
挚自谓于用言未尝不恳恳于诸公,天实知之。
既而吕大防亦为挚言声冤事,如挚所闻。
又曰:「常疑人分别南北似非理。
今观之,岂不可骇」!
君平江南人
尝从王安石学,苏辙举为御史
昨闻语于人,颇愠寻常多召君平岑象求议事,彼不知君平异趣,故不疑尔。
今日之对,必有异论。
盖自邓温伯来,梁焘等去,近又召彭汝砺,至今言路复有君平辈。
挚每以告大防,而大防顾疑挚分别南北,此深可虑也。
秦观准敕书御史台碑,适自彼来,为挚言:闻均等对,以许将细故不可动。
又言君平无异志,虽与同对,必不助其语。
又言孙升前对,谕语甚温,但颇然许将争利一事。
云若非言,几误此事也。
及是踰半月矣,乃有内降付三省,云许将近累上表,乞除外任。
资政殿转官知定州
翼日十二月二日以内降进呈。
谕曰:「许自昨来事后,言者章疏攻弹不已,今令补外,然别无事」。
吕大防奏曰:「近时外补少迁官者,今转官拜职,又得帅府重地,圣恩优厚,臣子之幸」。
又谕曰:「昨来韩枢密、傅侍郎事过后便定夺,更无人言。
独有右丞被言文字甚多,不可如此也」。
挚私谓所争利一事诚细故,未足以为去留。
自初入以来,人望不快,昨宣押之后,论者不可止。
上既以利一事为将之是,故言者置其事,止以人物不可在政路为说。
是以天意,顾公议不能主之也。
人不素修,欲信于士大夫,其可得哉!
性敏惠,明见事理,而所趋甚异。
喜圆机,薄节行,持「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之论。
好「宁我负人、无人负我」之事。
此其大失也。
措之于政事,岂非为害?
此人情所以欲去之尔。
前日陈衍至大府第,必以此询决之。
忤物不一,孤立亦可怜。
是日范纯礼都堂,谓挚曰:「继者当用邓温伯」。
又曰八座当用范百禄,补鳌当用范祖禹,补掖当用彭汝砺
又谓将之去非是。
挚与纯礼雅善,故于挚无隐。
然昔者议论不如是之私,今听其言,不敢以为当。
傅尧俞多为其所惑,皆类此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戊申校书郎晁补之通判扬州
初议除目,吕大防欲以杜纯侍御史孙升起居郎
刘挚曰:「纯向以无科第及朋事诸韩,自南床中司所劾,罢去为相州
今如何复除此官?
兄弟与今中司兄弟不相与,恐成纷纷。
孙升,不知彼文学何如」?
大防曰:「然以其久于此矣!
自与公同时在台,当少迁。
若以文行,则谁不为之?
待更熟论」。
大防欲用者,盖范纯礼所属。
者,自许将之去,傅尧俞纯礼之党数数延誉邓温伯,冀引补其阙,患升之在言路,故先欲动以待之。
前与梁焘辈力论温伯,故朋党架造如此。
已而纯礼都堂,语王汾不当直为真侍郎彭汝砺尝为中书舍人,反为权摄。
告以王尝除谏大夫馆阁二三十年矣。
彭谪籍,新复集撰,两月即召来,料须有渐也。
又云杜常粗俗,不宜典礼乐。
王钦臣不乐为大蓬,是欲他日除真侍郎尔。
故先以立例也。
纯礼平日恬默,不意其开口如此。
有所偏系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寅是日,诏以向宗良邢州
初,密院拟差高士敦。
士敦益路钤辖罢,合入此差遣
告命已至,进邸累日。
宗良二十二日入表陈乞此州。
昨日降出,今进呈,太皇太后谕曰:「依宗良所乞」。
即奏曰:「已差人多日」。
又谕曰:「差下甚人」?
奏以实。
谕曰:「为太后曾言,且与」。
宗良复表曰:「自来已差人,无陈乞冲替之例。
欲与宗良别选一州与邢相若者」。
谕曰:「邢只谕宗良,却别寻一州差与士敦,兼士敦不须忙也」。
退依宣谕,以士敦知泾州
圣意深远,刻己避嫌多类此。
宗良孱騃,不足当此任。
宰执所以屡执不与者,恐其害民也。
成就上德,始遂其请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渠阳旧属溪猺。
熙宁元丰间取其地,自是蛮酋岁出侵扰。
元祐三年,议者争言欲弃其地。
朝廷重其事,故废诚州为军,馀岁废有差。
而侵齧出没犹不已,乃以知荆南唐义问转运使,专措置之,驻于黔阳县
选人余卞,前为澧州推官,上书请废其地与蛮,以息边患。
至是义问辟以为勾当官
二人意主于弃地,朝廷固亦久以是为议,但今方其跳梁为患,宜先有所痛惩艾,然后许之。
于是发京西将兵并土兵殆万众,益以黔南兵丁,给钱二十万缗,责以讨扑。
自十月后兵数进,焚荡庐屋禾仓等,夺其兵械甚多。
但以溪洞地险,有林箐岩穴之阻,官军不可以深入,多隔溪水林薄相射,其杀伤甚众,而不能得其级。
故八战皆胜,级才得二百馀。
朝廷不欲专责以级,盖数级以为功,惧其反害平民。
从来将兵者欲多级者,数杀良民老小,或运粮人夫,斩其首。
议者所痛叹久矣!
义问奏捷亦略足以申威灵。
其酋曰杨晟秀既逃遁,藏于飞山
故近日官军围其巢,今穷迫,与其族数十人作状请命。
义问连上之,朝廷遂欲息民竟其事,故议如义问所画如此。
其间奏请,疑不能无小谩,然包之以就大计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六年正月己巳,命翰林学士侍读范百禄权知贡举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侍读顾临国子司业侍讲孔武仲权知贡举
执政聚议,始欲用侍御史孙升同知
挚谓无旧比,乃止。
挚意谓邓温伯必进补许将阙,其党疑必论列,故谋以此五十日拘之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甲申是日,吕大防移疾。
太皇太后陈衍尚书省,问刘挚人材可进用者,具以六七人对,苏辙、王岩叟在焉。
又询大防第,不知大防所对为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丙戌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吏部尚书
先是,太皇太后两谕执政,令除此官。
时以弟辙初入台,又杭方灾伤,故徐徐至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丁亥,诏安礼资政殿学士,仍知舒州。)挚谓安礼非纯正之士,然忼慷有大节。
在神宗朝为左丞,数数敢论事,不小屈于王、蔡,一时翕然推重。
但其人治己不肃,性淫侈,又喜宠小人,此其不至者。
其才高甚,世之悠悠者未可轻议也。
或云傅尧愈惑于范纯礼辈所教,锐欲痛黜之。
苏颂、韩忠彦不知,又佐其说。
吕大防无他意,处心稍平,故止降小郡,不置劾。
或谓曰:「不知了得否」?
意欲扬此声以掩纷纷。
竞坐唐老康国言,再落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二月庚寅是日经筵吴安诗、侍讲冯京初赴侍读
宰臣执政读官毕,起诣御前奏事,申叙所讲所读之事有未尽或可以因古讽今者,从所请也。
前此尝已面奏欲如此,盖执政数年间未尝闻上德音。
上渊嘿谦靖,同听之间未肯出语可否。
唯于经筵可以讲学问之事,庶有闻也。
今日所申论,乃仁宗宰执以内降事,令中书密院执政守条诏,明有法者不得更取旨。
讲官讲《孟子》不为管、晏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正月辛卯前月二十四日有所问,挚对以元祐以来政事虽有更张,臣僚虽有进退,皆天下公议、顺人心者。
若异时之是与非固不能保,然自有公论也。
今不若引用正人,布在近列,以辅佐主上,维持善政,如此而已。
若用小人在左右,则异同纷纷,何待后日也?
因以数人可保者附奏。
而辙、岩叟与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小注引。)
/元祐六年二月丁巳是日,辅臣对于延和殿,同问两宫圣安。
候奏事已,密院退,苏辙面奏云:「臣闻谏官论臣不已,昨日又闻备录奏状申三省。
臣望轻德薄,不可以任执政
臣欲乞一外任」。
谕曰:「言官之言皆不当。
切勿轻入文字」。
并进呈徐君平状云:「言事无状,乞赐黜逐」。
谕曰:「与一外任。
杨康国亦与外任」。
再奏言决不敢贪恋恩赐,取辱天下,今日更不入省。
退留身论事。
挚先与大防议同留及节议康国所备录事六状,大要与初状同意,谓刚很自任,曾论众执政,不可使之共政,恐怀疑相倾。
傅尧俞、韩忠彦办理断案事,尧俞不直,而劾二人,有二章,又因及挚辈。
此盖言者常事,遂以为雠,非也。
又言曾受张方平赠遗,今乃举王巩,报其私恩。
又言不合弹王觌、朱光庭。
不合乞弃智固、胜如二堡,欲表里赵卨
又云辙他日必为王安石之乱法度、引奸邪。
又云决去留,不可谋于宰执
盖其间恐有曾误陛下谓可任者,有以嫌疑自处者,有怀利心不肯忤陛下用之意者,今须出于宸断。
大概如此。
内论二堡及王、朱事,众议以为得之,他皆无理。
方轼、辙困于流离,方平爱其才,有所资助,此天下之义也。
岂可以为货取也?
轼、辙之所取,非若方平者,亦不可受也。
此论鄙哉!
具以其事奏之,喻以为然。
挚又奏:「果曾言及臣等,今便以为雠,臣等虽浅陋,未至如此。
王安石,此则事不相类。
康国云恐众执政畏避强,相引而去,天下之事,又不可知。
亦无此理」。
谕曰:「与一平平外任」。
再奏曰:「康国之论虽过,而其心亦忠谅。
愿少宽容,只与一在京差遣
徐君平亦待移动,皆罢言路也」。
俞之
因从容论议人物,愿常以邪正为心,辨察其心。
又因辅导圣志,叩以宫中进学如何。
皇帝答曰:「见读《孟子》、《论语」》。
又说及《稽古录》,再曰:「已降出」。
从来未尝闻上德音,今闻是三语也。
太皇太后又说魏徵、长孙无忌事。
久之,乃退。
密院上殿,挚谕王岩叟使略谢上保全之意。
盖已许罢君平
隔门上马,众勉之曰:「且只入文字,不须居家」。
否曰:「适已奏知」。
遂出。
先是,挚过都省,左仆射吕大防不至,大防为挚言欲间日入,就当笔日故也。
挚以为若如此,则两揆于都省遂无聚议,恐未安。
兼门下事简,三日一留亦无害,况旧例已如此。
是日挚过都省大防亦至,盖觉前所云就当笔日始入为未安也。
大抵都省不可阙宰相,又不可不集也。
行官制后,左相日日入省,以门下无事耳。
右揆间日留,中书自有法,以中书事繁也。
元祐元年司马光作相,画旨小事听左右丞批判,并词状亦归二厅,宰相可以精意于大事。
至三年四月大防范纯仁拜相,遂以光之请为一时指挥,事无巨细,并讼诉一归左右仆射
收权则可,谓之是,则挚不知也。
今自上马,伏几案纷纷落笔,惟虞不能毕,至五六鼓已逼,上厅览词状,遂聚厅矣。
中书密院不如此也。
徐当议复光之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三月辛酉是日,尚书右丞苏辙押入随班奏事已,留身久之,又遣中使阎安押入省。
杨康国、刘唐老皆罢言职为尚书郎
论者皆欲分别是非,以正黜陟。
此诚为国之要务,所以服天下。
然有不可为者,以朝廷进退大臣不当用一二人言罢。
若遂谓言者不当而黜之乎?
则二人之言非尽为失。
外议一词,率以二人为是矣。
以二人为是遂罢大臣乎?
则所指之事未足以为大臣重轻,而于国体未便。
兼亦可否在宸衷,开陈之际,不能无嫌,故止于两平。
既以全上恩进任大臣之礼,又以保二人养忠直之气。
难哉!
难哉!
中书舍人郑雍申三省,禀康国当作何词?
吕大防批云:「作平词」。
挚谓大防曰:「东台又何如」?
朱光庭也。
大防曰:「已有嫌迹,恐不敢作」。
光庭昨为辙所弹,故云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四日,忌前假。
假日班朝延和,不奏事,以今日进呈《神宗实录》。
进《神宗实录》,再坐,宰执同观。
先立班宣名,奏万福。
宰执面东少立,俟修撰、编修官、起居谢毕,同升殿。
三省、密院右阶,修撰官赵元考、范纯夫、黄鲁直由右阶升立定。
取第一册置帘前案上,左相读数行,两殿举哭。
上勉太母曰:「天寒恐饮冷气,且止哭听读」。
读四板,宣谕曰:「可止,只进入」。
众下殿,提举以下告谢,移班,礼毕退立。
挚同馀执政别班告谢曰:「伏蒙圣慈以编修院进《神宗实录》,先召臣等,使观览,不任云云。
移班如之。
宣赐,挚独升右阶毕退,右相独奏事。
再升,不久下,自再坐,立班前行。
仆射左右自皆分立如故,后行间班,然止移右省侍郎为左班首。
密院不过,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小注引。)
/元祐六年三月丙子太中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特授正议大夫
《实录》成,大防当迁通议大夫,其祖讳通执政同进呈,请超迁之。
大防固辞,不许。
先是一日,延和奏事毕,大防面奏:「近臣有劄子乞罢《实录》提举官推恩,决望允从。
窃闻有旨中书具推恩例,伏乞用近例许免」。
奏讫先退。
右仆射刘挚两省以例进呈:《真宗实录》并正史成,提举并转官。
后来《仁宗》、《英宗实录》并两朝正史成,提举韩琦、曾公亮、王圭并辞之,但赐器币有差。
圭又增一子六品服。
谕以大防官尚卑,可勿听辞。
今晚可锁院
奏:「兼《神宗实录》功绩甚大,实宜增秩。
大防当迁通议大夫,通字犯其祖讳,理当避。
官制以前祖宗比例,首相多是超转。
今可改两官,为左正议大夫,不可过」。
又谕曰:「避讳自来如何」?
对曰:「若百执事则寄理官资,候再磨勘日转两官。
大防首相,恐难用此」。
谕曰:「甚善」。
又奏宰臣转官须宣召学士面授旨,难拟熟状,容中书具转官及加恩等事奏入,乞留中,作中旨施行。
可之。
退如所奏具状进入。
草制者,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韩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丁丑中书舍人韩川言:「新除陆佃龙图阁直学士
为人污下,无以慰天下之望」。
诏命词行下。
先是,黄庭坚除命下中书,川并封还。
是日,吕大防不入,川过都省禀议,刘挚谕以侍从十馀年,昨乞外任,自当加职。
是时,方以言者有所及,故降旨候《实录》成不转官,加职。
今书成,行前旨尔。
言者所指,后制狱根究,无罪也。
川晓然而去。
庭坚方议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壬午,御集英殿,赐进士诸科马涓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假承务郎文学总六百有二人。
阆中人也。
宗室八人,子漪自第四甲升第二甲,馀递升一甲。
宗室自英宗增置教官及讲课之法,神宗又广出官之制,人竞为学,今遂与寒畯群校进退。
苏颂有孙象,先在三甲,王岩叟有子摭,在四甲,二人并诸宗室,皆下殿谢。
故事,两制以上方谢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乙酉是日,辅臣奏事,太皇太后谕以贾易能言事,可除侍御史
佥谓圣明知臣每如此,可喜也。
杨康国初除磁州,既而韩忠彦吕大防曰:「康国磁州太甚,比唐老绛州殊不类」。
挚本亦谓康国此除不平,然唐老有主之者,故挚不欲摘之。
今早漏舍,但略云:「磁州动著见任并已除,共两人」。
大防曰:「不奈何」。
挚即默默。
盖深惜事体,不欲有异。
至是因忠彦语,即好言曰:「诚是。
诚是。
康国久在言路,今自左司谏吏部郎中磁州,比唐老右正言半年改兵部员外郎即得绛州差不同。
莫改一州与绛比者足矣」。
大防欣然曰:「甚好」。
遂改卫州
康国自言:「昔官于卫,死亡者五。
愿换相或怀」。
因以相授之。
挚谓康国辞卫可也,惜乎其指名以有求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四月四日除目,密院王崇拯管军,同进画可。
密院又以曹诵雄州李谅代州邢佐臣保州
既集都堂,得批旨,四除并未得行。
别进呈,崇拯习熟人事,善奉过往,以得名誉。
佐臣有将才,然耋衰已甚。
出入潞公、魏公、鲁公门下甚熟,年七十馀。
端愿,予昔曾谕以险薄。
四月六日进除目,密院以前日批旨并具可以管军人姓名脚色敷奏,皆不若崇拯
谕曰:「崇拯有何劳能?
闻说止是熟事,且须选有功劳之人」。
密院请用曹诵
谕曰:「不可!
何不止召刘舜卿入来供职」?
左相微仲同对曰:「难得人为代。
泾原边面最重,恐未可辍舜卿」。
谕曰:「向来范纯粹庆州任满,皆言辍郡不得。
今召为侍郎,何故却便那得?
舜卿若来,可除范子奇代之」。
众愕曰:「此人虽有功,然边帅恐不更历。
万一误事」!
谕曰:「太皇自用此人,不累卿等」。
又曰:「邢佐臣衰老无能,只见提辍差遣,会个甚事?
只是能取奉人说话。
为甚不与致仕」?
师朴曰:「见亦有文字乞致仕,今来难为因除差遣却令致仕」。
谕曰:「教他致仕」。
挚曰:「候见本人状,别进呈」。
左相曰:「管军事亦候初入日再取旨也」。
崇拯、佐臣,挚皆不识。
以所闻考之,皆如宣谕。
近日见密院数拟佐臣及杜师益差遣
佐臣无故换横行为大名路,方辞免未受,又除保州
杜师益自京东将官州钤,又改路钤,又除邢州
所至无半年者,外人亦颇云云,乃知所谕必有闻也。
《诗》曰:「高高在上」,「日监在兹」,可不敬惧乎!
自向日许冲元事时,挚累谓诸公以舜卿可召还宿卫,选一儒将帅平凉
左相不谓然。
今见宣谕,虽心知其是,犹退曰:「舜卿恐不可辍也」。
范五之召,后来闻出于小凤,及范三之祝,众人不知之。
四月七日都堂微仲议欲寝舜卿之召,则一切俱不动矣。
军职亦未阙事。
挚曰:「上或问以军职不阙,则前日何故拟崇拯
如此则是见有子奇之举而寝。
恐未安也」!
微仲曰:「且如此耳!
若不可,则以章楶帅渭,子奇帅庆」。
师朴曰:「楶之除庆,人犹以为不胜任。
渭则可乎」?
挚曰:「蔡京、蒋子奇皆可帅渭。
谢二亦可」。
微仲、彦霖、子由皆曰:「恐招言语。
子奇皆不可以代三人」。
挚曰:「然则竞如何」?
微仲曰:「不得已,则子奇径帅渭耳」。
挚曰:「其如公望何」?
四月八日延和奏事,得寝舜卿之召。
谕曰:「子奇可作帅否」?
对曰:「可!
候有阙取旨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七。)」。
/元祐六年五月二日吕惠卿分司,自副使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许在外任便居住。
惠卿元祐元年九月谪官,明年中书一期检举法除分司,而言者不已,遂寝。
明年止移宣州居住。
及今又将三年,通仅五期矣。
刑部检举法散官用三期叙,本部欲自量移后理期,此非也。
故将上初,帘中也疑之,故起议论。
既许奏之,遂可。
已而晚得内降,舍人孙升奏封还之。
具坐元责词谓大奸,当废不当牵复。
若不欲终废,犹须依沈括例,七年后可议稍复。
四月吕惠卿刑部宣州后理三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注文引。)
/元祐六年五月庚午,断任永焘狱。)永焘此狱淹延一年,永焘晓文法,于事精明。
向在吏额房得罪出省,继有讼其私事者,制狱并开封两处勘劾,经恩降外,有冒请食计钱绢八匹,以案问,得杖一百。
刑部检刺配例,既上,都省刑房问难,谓不问从案问本寺,遂改不作按问,从徒一年。
中书疑其前后不同,送刑部刑部如前断。
复上中书
三省聚议,以永焘固无足恤者,但前日吏额事,朝廷选委使主裁。
今缘众怨群挤欲杀之,意如前日伪书之事,而朝廷遂重其罪,正快群仇之私耳,有害政体。
为面陈其详,永焘从法寺元断,又恐无以平众情,则加以千里编管,馀皆未减,经恩者更不降特旨。
众议颇以为酌中。
永焘尝招权作威福,所裁者皆百司吏史,故取怨如此。
给事中留之一夕,明日遂行。
后六日内降御史安鼎言刑赏,乞改正赵思复回授恩泽与其子及任永焘徒罪。
批云:「宜依所奏」。
外封仍印「急速」等字。
挚寻具奏二事,内有合面禀节目
今去垂帘日远,俟二十二日进呈,谨先奏知。
右丞苏辙初不欲奏,便要别议,缘焘十三日已决讫押行,难改正,须索面奏其详。
以简白,乃签书入。
及垂帘日进呈,焘改作徒刑,依律敕折杖法,小杖决馀罪十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
/元祐六年六月七日除目,以范纯粹延安
吾尝白众:纯粹母老,方自外来,恐难便遣。
微仲、彦霖皆谓边事熟,无若此人者。
及进呈,又以其亲老而病。
彦霖曰:「国事重,私计轻」。
众和曰:「然」。
遂可。
十二日范刑侍纯粹事来。
十七日集都堂纯粹至,范既以亲老而病,人子之心,安委以去?
辞帅甚哀。
昨日上前吾亦略为言其故,而吕相决欲其去。
吕相非有他意,特以右府主之固,右府亦特以王彦霖确不肯移,然大抵皆以纯粹习边事详且久耳。
此固国事也,不当以私议免。
然吾尝白二三公,以谓急难之事则可以一切断之,今幸平居无事,亦可以少伸臣子之情。
范母七十,风病八年,卧于床,止有一子,从来饮食起居赖以为命。
今使之离去,似非人情。
吕相曰:「适以鄜延要地,有边机之事未了,故须其人」。
吾曰:「所谓边事,是地界也。
地界之辨于本路者已了当,自来只有熙河地界,未必在延安
适议近已有指挥,今夏人遣使自诣熙河说话,则延安无所事矣」。
又曰:「陕西门户在延安,不独熙地界也」。
吾曰:「使纯粹死,则延安遂不差人乎」?
韩师朴亦曰:「诚是!
诚是!
使其丁忧,则又何如」?
吕相曰:「事至如此,则须别论也」。
吾于上前虽开陈其端,而不欲极力论之。
盖吾所主者,纯粹之私计;
彼所主者,为王事择人。
上之听其难易也。
吕相因请曰:「臣昔为陕西经略判官,而先臣病于家,蒙先帝遣中使按问。
今乞遣人问劳范母以遣其子之意,边事了即召归矣」。
帘中可之。
今日范至都堂,具道昨日宣谕之说。
吕相语之曰:「便归矣!
莫且勉为朝廷行」!
范恳甚切至。
既去,吕相曰:「莫须别商量」。
师朴欲以韩玉汝苏子由欲以范尧夫,吕相欲以苗授,又欲以刘舜卿
吾以班簿示吕相曰:「请于学士待制或前执政内选人」。
皆不可。
吾曰:「从官内外如林,岂无一人可帅者乎?
子奇、钱协皆在陕西久,可择一人」。
吕相曰:「皆难保」。
彦霖曰:「纯粹遣不行,则他人若再辞,岂当强之」?
师朴曰:「不若且令纯粹去,严典一指挥」。
吕相曰:「范若免,须与宫观」。
师朴曰:「请谕如此。
来日且再遣之,更看上面如何」。
议事之难,大约如此。
十八日延和谕曰:「昨日遣人谕范母,至其家,果病不虚」。
二三公执前议,仍云:若坚辞,须当行遣,与一閒慢差遣
吾曰:「彼以亲疾面辞,亦须甘心」。
遂不允其乞,仍限五日朝辞。
都省微仲留门下,范纯粹来云:「见吕相已有回意,将诣右府(《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以钱五万赙黄氏庭坚丁母忧
庭坚以《实录》成,当进秩。
请回授其母一郡太郡,勘当久之。
其母卧病累年,庭坚侍药极诚孝。
近闻增甚,吾为趣其所请状,又为择美名与之曰安康郡太君,冀以迎禧却咎。
八日敕下,是夜不起矣,实李公择之姊也。
可为叹恻!
将归葬于洪州分宁,家贫甚,夫人钟爱一女,嫁用三千缗,庭坚一切无违,坐是窭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马)(朱)、绂、(张)庭坚皆太学高第。
涓状寝不及二子,庭坚尤有操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巩奇俊有文词,然不就规检,喜立事功,往往犯分,躁于进取。
苏辙兄弟奖引之甚力,然好作论议夸诞,轻易臧否人物,其已可畏。
所喜所不喜别白轻重,无所顾忌,以是颇不容于人。
昔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
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此其过人甚远,不得谓无得于道也。
元祐初司马光甚悦之,以为宗正寺丞
意欲立功名,不免时复上书,又有犯分之举,公议恶之。
通判扬州,在任皎皎当事,府赖以治。
谢景温、王安礼二守,皆相欢喜。
于是有少年之过,代还。
除知海州,不满意,有所干请。
吕大防爱其才,怜其有志,改与密州
言者交攻,乃下淮南考按。
转运使张修言有状,然不指其实迹,乃罢密州
时到官数月矣!
还京索寞,久之,用恩例乞得太平观
见议者既息,而巩意复有所萌,乃谋得中司特荐,又遍以干求,复除宿州
言者交攻之,再下本路考按。
林积意以为无事,而其言媕娿不坚决,劾者罔上,请再体量。
于是中书具坐谏官郑雍、姚勔章疏,下淮东提点刑狱王桓按实。
巩曰是必欲取其有罪而后已,不可留矣。
乃去南京待官期。
挚与巩实连姻,言者攻巩不释,意有在也。
不然,此何等事,而至于如此哉!
元祐以来,以不谨被劾者前后非一,皆不体量,独巩如是,事可知矣!
宿州固未可保也,巩去未几,郑雍、姚勔及安鼎并乞罢巩宿州,三省议以为然。
苏辙欲候体量。
既进呈,吕大防曰:「已按其事,欲待其来,而言者又如此,更听圣裁」。
挚因进曰:「此一事首尾二年,而言者纷纷不已。
事至寻常,独以巩与臣连姻,所以外言疑臣主之。
然臣从来不曾与议,今莫若罢巩,以慰言者。
俟按见无罪,却还巩一郡,如此亦所以安巩也」。
从之。
挚季子迹实娶巩女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元祐六年六月丙辰彦若有长子仁恕为许之阳翟,贪虐不法有状,提刑钟浚按发之,势甚暴。
彦若上书言:「臣往为谏官,尝劾王安礼
,实安礼党。
恐挟此报怨,狱有不平,愿移狱改推」。
内批「依奏」。
遂于邻路淮南差官,止于许州制勘。
狱成,录问官駮以为失重罪,法当再勘。
去年十月始制狱,于是已半年馀矣。
许州韩维奏曰:「此狱连逮三百数十人,今前勘可断者已决四十二人,馀人尚多。
方此盛暑,若依朝旨移于亳州置狱,即地远冒暑,淹系可矜!
仁恕之妻子已病危笃,士人家尚尔,细民可知。
愿止就本州别推」。
吕大防与二三公议曰:「仁恕案内自盗赃无所駮,止可约此重断足矣」。
法寺刑部约法于都省
时六月三日也。
明日将上仁恕赃,至追两官,除名勒停,更不再勘。
敕下,言者交章,或谓仁恕断轻,失其大罪。
或谓前勘未经伏辨,异时可诉,须当再推。
或谓如不欲再兴狱,而押仁恕赴台取一审状。
其意大抵以挚与彦若婚姻家,事在嫌疑,故力论不已。
又皆通诋彦若为前不合妄乞移狱,是上书不实。
又云谓报雠是诬告,乞重行责。
挚闻诸公于上前说彦若以从官诚不宜辄上言,子有罪,听官司治之可也。
彦若父子之情迫切,而言止乞移推尔,谓为不实诬告,非也。
言者既不止,遂增仁恕陈州编管。
彦若三不允,而请宫观不已,至是乃有此命。
言者惟贾易、杨畏、安鼎,皆言仁恕恃亲党作过,意谓挚也。
此事挚首曾面奏,以亲嫌,恐招言者指,且文字不敢与闻,故终始不知其议。
每奏及此,先下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注文引。)
/元祐六年七月辛酉彦若四奏乞外祠,今得在京,疑其未敢安也。
是日内降□章,其间安鼎、杨畏皆言彦若贾易乃别论常事。
前日易与对后,章不即下,人籍籍谓彦若因及挚。
今日方降出,则无所及挚。
又谓彦若笃学有纯德,若不能言,而中甚刚,然暗于世故,一切不治人事,与人少意,长厚君子人也。
仁恕事虽出于一时迫切妄作,要是父子之爱,难深责之。
而言者急攻不释,独以挚故耳。
作责词者极口诋之,殊非正言,无一人辨之者。
六月二十八日彦若先罢侍读,今又罢学士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注文引。
与门下韩侍郎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七、《皇朝文鉴》卷一一七、《经济类编》卷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二
圣人之用天下,富而教之,神而化之,不可以已者也;
不惠不迪,而至于用刑,不得已者也。
夫以不得已之刑为不可以已之助,则居此官者宜知此意邪,抑或可以置此心而勿论也?
比来朝廷政事,大论议一切出于忠厚,薄厌刀笔,而以书生儒吏处之,此宜下民无知,阴有一二蒙被上德者矣。
百禄无状,摄职以来,夙夜孜孜,竭其愚忠。
情法巨细,凡可生可杀之际,与僚官平订,大理往返,或至于再三,或至于四五,纤悉曲折,敢不尽心焉尔哉!
然文书程涉三府,职竞覆覈,交致其详,毫釐之间,靡不力诘而深研之。
呜呼,虽尧舜钦恤、文武慎罚之意,宜无以加毫发于此矣!
汉诏有之:人有智愚,官有上下,故使中外疑狱谳之廷尉廷尉以当附律令闻上也。
民散久矣,抵犯者多,旬时断狱,无虑数十百千,其间岂能事事咸若上官之智邪?
人心不同,如其面焉,有周有疏,趣尚不一,抵犯者多。
一谓之宽,一谓之猛,同一物耳,而宽猛异耳。
司刑之官何术以处此中邪?
而必曰,姑舍汝所学而从我,且不亦教玉人追琢玉哉?
大抵人之宽严亦性分耳,百禄又乌能自迁其性分而随上官之指趣乎?
是以上烦明公,每于众人宾客之前督过谆谆,以为大非,而终不能奉教一二,以自愧自诏也。
往者阿丁之斗杀,刘巠之故杀,温公力不肯贷,辞气毅然,有司不敢抗,众人不复议,百禄再白而不从,则再以书复之,终见是而贷焉。
是时,自朝廷至众庶,未闻有曰范百禄颇知守官,然皆欣欣焉,多温公之能用人且听善也。
二杀者贷,而天下以为是,百禄岂不幸甚矣哉!
近日明公以阿党为阿丁告,言谋状已明,事不获免,为可杀,而罪大理用法、刑部引例编管广南之为太轻也;
任聪御札到后行劫赃满,而不当谓之刑名疑虑也。
此二事者,百禄实尝用心焉。
欲默而不辨,则惜聪与党之死,欲辨而理之,则未免违公之论、逆公之意。
虽然,古人执法有三经断死而不渝者,有抗直犯颜而不观主威者,非但施之于守法而已,实士君子事上之道当然,明公亦思得斯人与之恭承明主乎?
近世已无如是之人矣,得闻其语可也,见其有心景行者可也。
明公以道德仁义之富辅佐人主,以天下生民为己任,欲为朝廷振纪纲、致太平,必不欲来者依违从谀,随声雷同,茍利一身,不忌杀人,以蹈昔之用事者为后世笑侮之辙也。
是用布其区区,而详其所以然之说。
阿党心规阿丁之银𬫭也,因斧之而不殊。
丁呼而告人曰:「党杀我」!
人执党,曰:「我实谋其钿子」。
于是谋状为明。
今疾其凶暴规货之慝,则死有馀辜;
论其被执之时便通谋情,谋在其心,终缘自吐,考之于律,得减所因,处徒三年,未为失断。
凡言杀人者死,盖以已杀为文,伤人及盗则抵罪也。
今被杀之人幸而不死,行凶之妇偶亦自通本谋,所以本部原情,取旧比之重者,拟送广南编管。
决杖远窜,粗可惩奸,合于尧舜流宥之法,殆无足疑,将何以加重于斯邪?
任聪去年四月一日受黄三结约,欲行彊盗,至三日昏时而劫宁新等家,赃满。
按御札三日巳时到县,虽是夕行劫在约束之后,而其结谋实在旦日约束之前。
凡赦前御札将为约束指赦作过之人,而聪之谋时适非指赦。
谨按嘉祐五年南郊赦文:应赦前御札到后彊盗至死,并决讫刺配广南牢城。
八年治平二年郊祀二赦,则配海岛,虽加重于前,而未尽变也。
是又仁宗皇帝英宗皇帝时韩、富二公故事也。
今朝廷论议决事比方,且踵嘉祐治平故事,寻二公所为。
本部拟贷任聪,自谓略法二公遗意,岂当时之论亦欲惠暴宽贼以害良民哉?
得非哀矜愚民寒饥多辟而入于死也哉?
夫愚民所以然者,仁人君子反求诸己而后以罪诸民,赋敛重也,徭役繁也,诛求多也,榷利广也,欲其无寒饥不可得;
寒且饥矣,欲其亡罪戾不可得。
此仁人君子所宜动心而求究其本也。
若止浚其末,而惟刑杀是务,则秦之刑非不严,乌能弭胜、广之盗哉?
今不讳之朝,乐闻鲠言,愿遏其恶而宣之,使下情无壅,亦足以知今为有道之世矣。
孔子季康子曰:「子为政,焉用杀?
子欲善而民善矣」。
张释之高庙玉环之坐,而文帝欲置之族,谏曰:「假人盗长陵一抔土,陛下将何以加法邪」?
夫使有司者治罪而不推原犯人之情,不测浅深之量,不谕轻重之序,而一出于法,则刀笔吏足以供使令耳,又何取于士大夫以儒术缘饰为哉?
今天子谅阴未言,太皇太后总听万事,慈明仁恕,听言尽下。
自二帝三王以来,公卿大夫有志之士,未有遭逢如斯时者也。
有官守者不出其位,若见事有未然,令有未便,不一公言,而脂韦茍安,恬养自殖,不负明主、无益生民乎?
百禄章既上,窃意万一薄采以救来事,不谓明公力排而深绌之,又从而崇峭堑、立峻法也,岂百禄之言以人废耶?
其或思之未再邪?
如今之时,周公养成王之时也。
在《易》,山下出泉之象曰蒙,未知所之,则顾所以养之何如也。
夫蒙之所以养者正也,养得其正,则圣人之功也,周公养成王是也。
方其承师问道,退习而考于太傅,道德仁义日陈于前,诗书礼乐日盈于耳。
及其至也,若出天性,举而措之,横乎四海,是将万化独运,万事一断,岂不绰绰然有馀于听览之间哉?
盖不必屡上凶恶,铺陈情状,设有特旨,而教之断狱也,此又非周公之所以为功也。
百禄之于门下也,公则有僚吏之听,私则有父执之奉,知奖待遇非他人比,茍为熟视不敢尽言,则岂明公百禄之志哉?
伏惟舍其戆狂,而薄采其衷,幸甚!
承之金部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七、《宝真斋法书赞》卷一七
百禄启:近疏瞻奉,霜秋,福履休裕。
晦日辄具早馔,以邀从者,幸冀凌晨迂访。
不宣。
百禄顿首,承之金部
辅臣奏劾臣僚须作文字施行诏元祐二年七月 北宋 · 高皇后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
辅臣奏劾臣僚,岂有案牍不具、徒口奏而已者?
盖是出于容易,谓予听览可欺也。
以此罢其职,岂谓与范百禄较證是非、然后为有罪耶!
宜依前降指挥作文字施行。
苏文忠功甫帖墨迹(「苏轼谨奉别功甫奉议。」九字二行。)庚戌 清 · 翁方纲
 押先韵 出处:复初斋诗集卷四十
公与子功别何处,想在通守馀杭年。
慇勤五札叙疏阔,稍凉倏到风雪前。
何人傅会醉吟壁,一棋玉局琳房仙。
七星岩口字待勒,谢家庄上图未传。
槎枒怒墨吐竹石,江海起立云雷旋东坡画竹石于郭功甫壁在元丰七年甲子功甫端州请老归在元祐四年己巳。或谓功甫请老归后,东坡画竹石于醉吟庵者,盖误读《东都事略》耳。)
此别又在前十载,酒肠已作芒森然。
两髯相对郁奇气,剑光舞合双龙缠。
两饼新茶小苍璧,一圭赐墨虬松烟。
米老挥毫笑对案,与可墨君来饯筵。
岂知别绪不多语,骊珠九颗清而圆。
沙边谁子弄明月,翻风雪雀飞帖天。
前身共作蓬莱住,青山那必寻青莲。
一壶九华竟谁得,十年万里非世缘。
三两黄鹂要领取,千峰阵马纷洄沿。
且来苏斋鉴真面,嵩阳帖已昏粉笺。
今年谋作画卷供,云龙山下烹惠泉
二鹤亭边想醉笔,亦似醉吟姑孰篇。
枯株苍茫亘天地,此腕气可回山川。
留影又著苏斋壁,夜潮梦舣浮玉船。
秋光八月荡瑶海,雨馀参透梅子禅。
淳熙十二年二月狱空奖谕后 宋 · 张枃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三、《咸淳临安志》卷四○、《宋代蜀文辑存》卷六四
淳熙十一年五月,被命守临安
奉职,廪廪惧不胜任。
九月,狱空。
按已事当闻,上下其状,锡玺书宠嘉之。
臣窃自揣,不足以辱大训。
闻之《诗》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极。
赫赫厥声,濯濯厥灵。
寿考且宁,以保我后生」。
古者天子之都,治有所本如此,而后世但欲委成于下,其道舛矣。
是以汉之诸臣治京兆著者,大抵非法罚不理。
文帝内史无能人,而史氏推本刑措,乃在帝以德化民之后。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维见可睹已。
恭惟陛下临御以来,哀矜庶狱,期于无刑,盛德孚洽,效自近著,以理揆事,具有源委。
而上辞其美,下居其成,臣心恧焉。
范百禄开封,尝谓其属曰:「以千里之圻而无一人之狱,此上德所格,岂尹力耶」?
可谓知本之言矣,臣尚安所云。
然匿指臣则有罪,敢不刻之乐石,以诏无穷。
臣谨昧死书于下方。
萧令君某氏孺人 南宋 · 刘宰
五言律诗 押东韵
慷慨成夫志,勤拳教子功
母仪当世则,妇道古人风。
象服宜偕老,鱼轩忽驭空。
惟馀千字碣,光照夜台中。
范百禄刑部侍郎1086年9月12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九、《皇朝文鉴》卷三一、《古文渊鉴》卷四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朕哀敬五刑,期协中道。
论者志于杀,惟杀之务,则深而失情;
谳者志于生,惟生之知,则玩而废法。
朕欲情法两得,生杀必中。
非俗吏之所能,思古人而永叹。
爰试以事,乃得其人。
具官范百禄,少以异材,辅之笃学。
昔奉大对,有守礼忧国之言;
旋为争臣,有责虽爱君之意。
必能参用经术,折中人情。
民自以为不冤,汝当务致此者;
吾必也使无讼,朕亦将庶几焉。
可。
尚书刑部侍郎范百禄乞外任不允诏元祐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五、《苏文忠公全集》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百禄成王命君陈:「商民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
古之有司,与天子相可否盖如此,而况公卿之间,议有异同,而不尽其说哉!
例在中书,与在有司,固宜审处,归于至当。
而卿遽欲以此去位,非古之道也。
其益修厥官,以称朕意。
赐新除试吏部侍郎范百禄辞免恩命不允诏元祐二年六月十二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五、《苏文忠公全集》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百禄:夫以天官之贰,治夏卿之选。
簿书繁重,条格纷委。
茍非其人,则士之失职而无告者多矣。
朕难其材,不以轻授。
卿有应务之敏,而行之以勤;
有守官之亮,而济之以通。
往行其志,何以辞为。
乞郡劄子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二五
元祐三年十月十七日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劄子奏:臣近以左臂不仁,两目昏暗,有失仪旷职之忧,坚乞一郡。
伏蒙圣慈降诏不允,遣使存问,赐告养疾。
恩礼之重,万死莫酬。
以臣子大义言之,病未及死,皆当勉强,虽有失仪旷职之罚,亦不当辞。
然臣终未敢起就职事者,实亦有故。
言之则触忤权要,得罪不轻。
不言则欺罔君父,诛罚尤大。
故卒言之。
臣闻之《易》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
又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
以此知事君之义,虽以报国为先,而报国之道,当以安身为本。
若上下相忌,身自不安,则危亡是忧,国何由报。
恭惟陛下践祚之始,收臣于九死之馀。
半年之间,擢臣为两制之首。
方将致命,岂敢告劳。
特以臣拙于谋身,锐于报国,致使台谏,例为怨仇。
臣与故相司马光,虽贤愚不同,而交契最厚。
既大用,臣亦骤迁,在于人情,岂肯异论。
但以所建差役一事,臣实以为未便,不免力争,而台谏诸人,皆希合意,以求进用,及既殁,则又妄意陛下以为主光之言,结党横身,以排异议,有言不便,约共攻之。
曾不知至诚为民,本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虚心无我,亦岂有所主哉!
其后又因刑部侍郎范百禄门下侍郎韩维争议刑名,欲守祖宗故事,不敢以疑法杀人,而谏官吕陶又论专权用事。
臣本蜀人,与此两人实是知旧。
因此,韩氏之党一例疾臣,指为川党。
御史赵挺之,在元丰末通判德州,而著作黄庭坚方监本州德安镇,挺之希合提举官杨景棻,意欲于本镇行市易法,而庭坚以谓镇小民贫,不堪诛求,若行市易,必致星散,公文往来,士人传笑。
其后挺之以大臣荐,召试馆职,臣实对众言,挺之聚敛小人,学行无取,岂堪此选。
挺之妻父郭槩为西蜀提刑时,本路提举官韩玠违法虐民,朝旨委槩体量,而槩附会隐庇,臣弟辙为谏官,劾奏其事,、槩并行黜责。
以此挺之疾臣,尤出死力。
臣二年之中,四遭口语,发策草麻,皆谓之诽谤。
未出省榜,先言其失士。
以至臣所荐士,例加诬蔑,所言利害,不许相度。
近日王觌胡宗愈指臣为党,孙觉丁骘云是臣亲家。
臣与此两人有何干涉,而于意外巧构曲成,以积臣罪。
使臣桡椎于十夫之手,而使陛下投抒于三至之言。
中外之人,具晓此意,谓臣若不早去,必致倾危。
臣非不知圣主天纵聪明,察臣无罪。
但以台谏气焰,震动朝廷,上自执政大臣,次及侍从百官,外至司守令,皆畏避其锋,奉行其意,意所欲去,势无复全。
天下知之,独陛下深居法宫之中,无由知耳。
臣窃观三代以下,号称明主,莫如汉宣帝、唐太宗。
宣帝盖宽饶太宗刘洎,皆信用谗言,死非其罪,至今哀之。
宣帝初知盖宽饶忠直不畏强禦,自候、司马擢为太中大夫司隶校尉,不可谓不知之深矣。
盖宽饶上书有云:「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
当时谗人乃谓宽饶欲求禅位。
宣帝不察,致使宽饶自刭北阙下。
太宗信用刘洎,言无不从,尝比之魏文贞公,亦不可谓不知之深矣。
太宗征辽患痈,泣曰:「圣体不康,甚可忧惧」。
当时谗人,乃谓欲行伊、霍之事。
太宗不察,赐自尽。
二主非不明也。
二臣之受知,非不深也。
恃明主之深知,不避谗人积毁,以致身首异处,为天下笑。
今臣自度受知于陛下,不过如盖宽饶之于汉宣帝刘洎之于唐太宗也。
而谗臣者,乃十倍于当时,虽陛下明哲宽仁,度越二主,然臣亦岂敢恃此不去,以卒蹈二臣之覆辙哉!
且二臣之死,天下后世,皆言二主信谗邪而害忠良,以为圣德之累。
使此二臣者,识几畏渐,先事求去,岂不身名俱泰,臣主两全哉!
臣纵不自爱,独不念一旦得罪之后,使天下后世有以议吾君乎?
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今后遇事即言。
其后臣屡论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
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臣遂得罪。
然犹有近似者,以讽谏为诽谤也。
今臣草麻词,有云「民亦劳止」,而赵挺之以为诽谤先帝,则是以白为黑,以西为东,殊无近似者。
臣以此知挺之崄毒甚于李定、舒亶、何正臣,而臣之被谗甚于盖宽饶、刘也。
古人有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
臣欲依违茍且,雷同众人,则内愧本心,上负明主。
若不改其操,知无不言,则怨仇交攻,不死即废。
伏望圣慈念为臣之不易,哀臣处此之至难,始终保全,措之不争之地,特赐指麾,检会前奏,早赐施行。
臣无任感恩知罪,祈天请命,激切战恐之至。
取进止。
〔贴黄〕郭槩人材凡猥,众所共和,既以附会小人得罪,近复擢为监司者,盖畏挺之之口,欲以茍悦其意。
正如向时王岩叟在言路时,擢用其父荀龙知澶州、妻父梁焘谏议,天下知其为岩叟也。
〔又贴黄〕臣所举自代人黄庭坚、欧阳棐,十科人王巩,制科人秦观,皆诬以过恶,了无事实,臣又曾建言乞行给田募役法,吕大防、范纯仁皆深以为便。
方行下相度,而台谏争言其不可,更不得相度。
至今臣每见大防、纯仁,皆咨嗟太息,惜此法之不行,但畏台谏不敢行下耳。
〔又贴黄〕中外臣寮畏避台谏,附会其言,以欺朝廷者,皆有实状。
但以事不关臣,故不敢一一奏陈耳。
〔又贴黄〕陛下若谓臣此言狂妄,即乞付外核实其事,显加黜责。
若以为然即乞留中省览,臣当别具劄子乞郡付外施行。
缴进陈绎词头状1086年4月26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四月二十三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朝请大夫、试中书舍人范百禄状奏:今月二十二日,准吏房送到词头,内知建昌军陈绎奉圣旨差知兖州者。
右,臣等勘会陈绎广州日,私自取索,用市舶库乳香斤两至多,本犯极重,以元勘不尽,至薄其罪。
外买生羊寄屠行,令供肉,计亏价钱三十七贯有馀。
州宅元供养檀木观音一尊,别造杉木胎者,货易入己,计亏官钱二贯文,系自盗赃一匹二丈,合准例除名。
纵男役将下禁军织造坐褥,不令赴教。
纵男与道士德顺游从。
曲庇何德顺弟何迪,偷税金四百两,事不断抽,罚不觉察。
公使库破,男并随行助教供给食钱。
以公使谷养白鹇,系窃盗自守不尽赃罪,杖。
其馀罪犯,难以悉陈。
奉敕,陈绎落职降官知建昌军,其词略曰:「蔽罪至于除名,论赃至于自盗」。
臣等谨按资性倾险,士行鄙恶,当时所犯,自合除名。
建昌之命,已犯公议。
岂宜收录,复典大邦。
非惟必致人言,亦恐奸邪复用,其渐可畏。
所有告命,不敢依例撰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再详陈绎元犯,若依法断自盗除名,虽后来累该霈恩,登极大赦,其叙法止于散官,即与其他赃犯不同。
既以贷其除名,今复与之大郡,将使贪墨无耻,复蠹兖民,非朝廷为民设官、慎选守长之意。
缴进张诚一词头状1086年5月18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五月十八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范百禄状奏:今月十八日,准本省刑房送到词头一道,奉圣旨,张诚一邪险害政,有亏孝行,追观察使遥郡防禦团练使刺史,依旧客省使提举江州太平观发赴本任者。
右,臣等看详,张诚一无故多年不葬亲母,既非身在远官,又非事力不及,冒宠忘亲,清议所弃,犹获提举宫观,已骇物听。
谏官本言诚一开父棺椁,掠取财物,使诚有之,虽肆诸市朝,犹不为过,使诚无之,亦当为诚一辨明。
缘事系恶逆不道,非同寻常罪犯,可以不尽根究。
今既体量未见归著,即合置司推鞠,尽理施行。
所有告命,臣等未敢撰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据京西提刑司体量文字称,诚一取父排方犀腰带,缘葬埋岁久,须令工匠重行装钉。
是时诚一密院副都承旨,当直人从皆可考验。
及虑棺柩内,更有贼人盗不尽物,为诚一等私窃收藏,其族人当有知者。
臣等欲乞详酌,依上件事理,根究施行。
缴进李定词头状1086年5月18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祐元年五月十八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范百禄状奏:今月十八日,准本省刑房送到词头一道,奉圣旨,李定备位侍从,终不言母为谁氏,强颜匿志,冒荣自欺,落龙图阁直学士,守本官分司南京,许于扬州居住者。
右,臣等看详,李定所犯,若初无人言,即止是身负大恶。
今既言者如此,朝廷勘会得实,而使无母不孝之人,获得以通议大夫分司南京,即是朝廷亦许如此等类得据高位,伤败风教,为害不浅。
兼勘会乞侍养时,父年八十九岁,于礼自不当从。
若不乞,必致人言,获罪不轻。
岂可便将侍养,折当心丧。
考之礼法,须合勒令追服。
所有告命,臣等未敢撰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准律,诸父母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
今定所犯,非独匿而不举,又因人言,遂不认其所生,若举轻明重,即定所坐,难议于流二千里已下定断。
答范蜀公书(一一)1087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嘉庆《华阳县志》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子功、淳父皆欲谒告省觐,某恨不同往,晓解左右。
临书悽怆。
咸淳辛未十二月初一日转对劄子 宋末元初 · 牟巘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二二、《陵阳先生集》卷八
臣一介疏贱,误玷周行,每窃惟念,自先臣子才以来,世受国恩,至深至厚,涓埃未报,日惧空官。
兹者皇帝陛下视朔前殿,诸门洞开,旦气清明,而臣以此时猥当转对,天光所临,其敢具文以塞故事?
臣尝伏读国史,窃观元祐三年五月一日苏轼转对,条陈三事。
其一条曰:「唐太宗司门令式云:其有无门籍人有急奏者,皆令监门与仗家引奏,不许关碍。
祖宗之制,自两省两制近臣、六曹监长贰有所欲言,及典大藩镇、奉使一路,出入辞见,皆得奏事殿上。
其馀小臣布衣,亦时特赐召问。
非独以通下情、知外事,亦以考察群臣能否情伪,非苟而已。
伏望更与大臣商议,除台谏、开封知府已许上殿外,其馀臣僚,旧制许请间奏事及出入辞见许上殿者,皆复祖宗故事」。
元祐六年八月一日范百禄转对,亦条陈三事,其一条曰:「太祖皇帝建隆三年,诏『自今每五日内殿起居,翰林学士及文班常转官转对』。
既又命尚书省集官议其可者而行之。
真宗皇帝诏有司录转对章疏一本留守
祖宗之于转对,其勤且至如此。
今一岁之中,侍朝者有数,臣僚每次一员转对,不过十馀人。
借使人悉知而言,言皆见用,亦不过十数事耳。
望诏执事,审议转对之制,悉由太祖、真宗旧章」。
二臣之言,大抵因转对以通下情、以广上意而已。
臣尝谨心考观元祐五六年间,大小之臣,类无不得其言者。
或入见上十事,或经筵陈三劄,此言及君德者也。
或议差役,或争回河,此言及政事者也。
或言陕西地震,或言冬温不雪,或言日食六分之变,此言及灾异者也。
或十九疏论章惇,或十三疏论蔡确,或十疏论安焘,此言及小人者也。
或乞免浙西五谷力胜钱,或乞蠲放户部馀剩钱,或乞取常平敕令删为一书,且放秋成收籴斗斛,此言及民事者也。
或乞昭宝元庆历令,内侍省取先朝帐籍,比较近年用度之数,或言奉宸库已取珠子六十斤,户部已用金三千六百两,此言及节用者也。
禁中求乳母,则刘安世等言之,内中朱红车子乱行,则苏轼劾之,其言及宫闱者如此。
皇太后亲属向宗良邢州,则苏辙言之,皇太后亲属模断酒务少欠宫属钱均作七年送纳,则曾肇等言之,其言及戚畹者如此。
随龙冯宗道迁转,则王岩叟言之;
内批钱班干当牛羊司、刘言干当翰林司,则曾肇言之。
宋用臣叙复中州刺史,则范祖禹以为官弃兴土木,不可以复用;
陈景元校黄本道书,则范祖禹又以为异端虚诞,不可以成宗
夫其一时更进迭谏,议论之有馀,并包兼容听受,已甚美,而臣、臣百禄,犹惓惓以复旧制、议转对为言,岂过计哉?
忠言利行,固不厌其多;
王道利宣,固不嫌其广也。
伏惟皇帝陛下作共即位,于今八年,凡其所建植施置,壹是皆以元祐为的,而听言一事,尤极谦隆。
初元诏书,尽复祖宗旧制。
间因臣僚避对,则又戒饬申严,导人使言,固已无所壅蔽。
乃自比岁顿异,流传皆谓诸臣进言,稍有忤拂,圣意厌惮,玉色弗怡,或顾左右而言他,或视屋霤而不答。
人臣犯颜逆耳,本为难事,藉令未能施用,奈何更加阻伤,遂使循默成风,此岂盛世宜有?
我朝以言立国,列圣相传,未尝罪一言者。
虽中更大拂乱、大伤败,而社稷之长久,终有赖于人言。
然则人言何负于国?
傥陛下不察,径销废之,志士忠臣宁不为之解体?
况外而边事孔繁,内而阴邪伺隙,日食不见,天且忘予,而入冬过燠,寒气未敛,其何以兴来岁
寇敚相挺,或能胜予,而丰岁且然,脱有水旱,其何以善其后?
惟有一线言脉,所当极意扶持。
今日果已尽如元祐,则听言之法,固当益循于元祐。
今日或未尽如元祐,则听言之法,尤当百倍于元祐。
陛下试取元祐诸臣之论奏,与夫愚臣前者之条陈,蠖护燕间,特赐观省,圣明之意,必将有槩于中。
其继自今,益恢圣听,毋疑其归过而责直,毋嫌其立异而要名。
凡有苦口之言,率皆虚心以考。
其恳恻恂忱者,欣然容受;
其忠实有补者,则立见施行。
或者偶非其人,则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当以人而废言。
或皆无可采,则川泽纳污,山薮藏疾,亦当容之而勿问。
庶几听言之美,一与元祐同符,天下幸甚。
臣于二臣,无能为役,特援转对之比,以写忧爱之私。
干冒天威,惟陛下幸赦。